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8-12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盐田区司法局于2024年8月6日15时在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文化中心211会议室举行了《盐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听证会。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7月5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召开《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员的名额、条件和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及地点等相关内容。
(二)2024年7月22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
(三)2024年8月6日15时至16时,在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文化中心211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一)听证参加人员
1.听证组:
方诚:首席听证人、听证主持人,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
刘继红: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张明佳:深圳市盐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科长。
2.听证记录员
罗羽婷: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工作人员。
3.部门陈述人
孙全: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科员。
4.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共9人,由盐田区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申请产生或推选、邀请代表等方式产生,具体包括:
张卓颖(区人大代表,社工机构负责人)、李宏(区政协委员,医生)、王辉(区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翁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许丽珠(人民调解员)、刘鹏程(律师)、尹华帝(律师)、张锦杨(律师)、张圣心(居民)。
(二)听证会流程
1.听证记录员核实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进行询问、质证,必要时可以由听证陈述人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解释说明;
5.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就听证事项的主要事实和观点进行辩论;
6.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三、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针对《管理规定》提出以下问题和建议:
(一)请问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盐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参与盐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二)文件存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两种表述,如第十条、二十三条、二十九条表述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而第十七条、二十二条的表述为“政府规范性文件”,能否统一表述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经过哪些必经流程?
(五)建议将第五条的顺序进行调整。先将否定性列举在前,然后再说允许制定的情形,更有利于制定者在穷尽搜索之后,谨慎制定规范性文件。
(六)文件中多处“我区”的表述,为了表述更加规范,建议将“我区”修改为“盐田区”。
(七)文件第十二条规定,起草部门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主要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内容进行研究、论证。论证与评估情况和结论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建议在第一款“论证”后添加“评估”,对第二款中的“评估情况”相呼应。
(八)建议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九)很多行政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普通居民来说,难以充分理解该文件的意义和主要内容,针对这种情况,在本次《管理规定》中是否有相应解决措施。
四、听证会争论的主要问题
无。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上述问题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在听会上答复如下:
(一)市民可以关注我区门户网站“盐田政府在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我区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会在该平台发布。同时市民朋友可以在“盐田政府在线—互动交流”板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
(一)采纳,将修改该表述。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的以及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经过,征求公众意见、办公会议审议、合法性审查(审核),视情况履行健康审查、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后的《管理规定》对制定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五)解释说明,该表述是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编写,不宜做不同表述。
(六)采纳,将综合全文修改为合适的表述。
(七)采纳,将综合全文修改为合适的表述。
(八)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当问题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书面向负有监督职责的司法行政部门反映,由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内部层级监督有关规定处理。
(九)《管理规定》将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做出政策解读,并应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随同相关文件一起发布,对规范性文件背景、内容等做出详细解释,各位居民可通过政策解读具体了解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若仍有进一步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相关起草部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针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听证陈述人的答复,听证组进行评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如下:建议区司法局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过程中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对《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更符合盐田区实际情况,便于操作和管理;在《管理规定》印发实施过程后,建议区司法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听证会结束后,盐田区司法局作为听证组织机关听取了听证组关于听证会的情况和听证组的处理意见,决定采纳听证组的意见,对《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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